人算不如天算!引渡條約為江量身度造
成文日期:2009-11-23 20:30:38    更新日期:2009-11-23 20:35:32   点击: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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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

【人民報消息】西班牙這個國家,不但江澤民不生疏,中國老百姓也不陌生,原因是1996年6月下旬,江澤民以國家元首身份訪問西班牙時,竟然在國王面前梳頭!這一舉動在西方國家來看,是非常無理和沒有教養的。

西班牙與江澤民有不解之緣

 


1996年西班牙國宴上,江在國王卡洛斯
面前梳頭!
1996年6月24日那天,當江澤民準備與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起檢閱禁衛軍時,突然拿出一把梳子在國王面前梳理頭髮,把所有達官顯貴們驚呆了。在歡迎國宴上,江澤民坐在王后右側,再次在攝影機鏡頭前梳頭,成為西方世界的第一大新聞。6月25日,西班牙第一大報《國家日報》和其他許多報紙以頭版頭條刊出新聞圖片:「卡洛斯國王看江澤民梳頭」。

 

讓西班牙想不到的是,13年後,這個曾轟動一時的名字又出現了,而且更轟動。

前不久,西班牙國家法庭宣佈,在歷經兩年詳細的搜證調查後,同意受理「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五人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

五個罪犯都是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

 


從左到右的罪犯: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

 

 

五大罪犯不但都是「黨和國家」領導人,而且還是中共最高決策層人物。

江澤民:中共前黨魁、前國家主席、前軍委主席,中共黨章指南「三個代表」,在1999年7月,一手挑起對法輪功修煉團體進行「根除」式的群體滅絕迫害。

羅干: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前中央政法委書記,主掌全國公檢法、武警和「610辦公室」。專門負責全國範圍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權力凌駕於一切黨組織和法律之上。

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前商務部長、前遼寧省省長、前大連市委書記。

1999年7月到2000年12月,大連迫害法輪功高峰期間,薄熙來任大連市委書記,2001年1月到2004年1月其任遼寧省省長期間,每去一次馬三家勞教所,那裏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升級一次。薄熙來曾指使勞教所把法輪功女學員衣服扒光,投入男牢房,並下令對法輪功修煉者施以各種酷刑。自2007年12月到重慶上任至今,仇恨「真、善、忍」的市委書記薄熙來多次下令,要求加大對法輪功迫害的力度和廣度。

賈慶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前北京市委書記。1999年至2002年北京迫害法輪功最兇時期,其擔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是江澤民的鐵桿親信。江稱其跟自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你下台我就完了!」

吳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前山東省委書記。1999年7月鎮壓法輪功開始到2002年11月,吳官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山東省委書記。此期間山東省的迫害走在全國的前頭,得到江澤民的信任,於2002年11月召開的十六大上送進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擔任中紀委書記。

決策層是罪犯,中共是甚麼東西?

西班牙國家法院通知書表示,已給五名被告寄發了調查委託書,並通知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抗辯期。如不抗辯,過了此期限,判決生效,將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以及須支付受害人索賠金。

西班牙國家法院的裁定,是依照十五名法輪功學員的書寫證詞,以及七人的親口證詞所做出的。這些證人,部份是曾在中國勞教所受虐的被害人,有些則是遭到虐待致死的受害者親屬。

根據「普遍管轄原則」法條規定,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法允許各國法院審判違反人權的群體滅絕罪罪犯。若這五個「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這五個人中,江澤民、羅干、吳官正曾是中共中央最高決策層、政治局常委會委員,賈慶林是連任兩屆的現任政治局常委,薄熙來是現任政治局委員。如此,人們不得不對「偉光正」產生置疑:「中共」到底是個甚麼東西?

罪證《江澤民文選》3年前就準備好了

 


2006年江就準備好了自己的罪證!
江澤民在2006年出版的《江澤民文選》中透露,1999年7月20日對信奉「真、善、忍」的法輪功的鎮壓運動是他個人擅自發動的,當時七個政治局常委中其他六人均不同意。

 

2002年10月下旬,江澤民赴美,準備去布什農場吃烤肉,10月22日抵達芝加哥當天,就收到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庭的正式傳票,以「反人道罪」、「酷刑罪」等罪名被法輪功學員起訴。

江驚恐萬分,去休斯頓的布什農場吃烤肉,自然消化不了,那次出訪回國,江是被抬下飛機的。2002年11月8日北京召開十六大,江被迫交出總書記和國家主席職位,但死把著軍委主席的權不放。

很快,江派了一個27人工作小組,駐紮在中共駐美國大使館內,專門為處理其被起訴一事,攻關美國國會議員。當時,江唯一的行動就是爭取免受起訴,而免起訴的唯一尚方寶劍是「元首赦免權」。

為了避免外國法庭認為自己失去了「元首赦免權」,就可以毫無顧忌的受理對他的起訴案,江恬著臉堅持江前胡後。到了2004年9月16日召開的十六大四中全會前夜,儘管常委中大多數是江塞進去的親信,但他們掌權後也不願意繼續聽喝兒,於是一夜爭執之後,江在毫無先兆的情況下失去軍委主席的職位。

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江失去軍委主席職位的那個月,2004年9月,不知為甚麼,西班牙突然向中共國提出締結引渡條約的建議;2005年10月,雙方就條約的全部條款達成一致,2005年1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在馬德里正式簽署。按照中共的法律,條約生效還需蓋上「人大橡皮圖章」,2006年4月29日,圖章蓋在文件上,引渡條約生效。

這是中共與歐美發達國家之間簽署的首個引渡條約。中共極其高調的報導了這個引渡條約,目地是為了震懾那些外逃的貪官。官方稱,「該引渡條約將加速中國編織國際引渡網,緝捕以貪官為主的外逃案犯」。

可是誰也沒有料到,外逃的貪官至今沒有一人是從西班牙引渡回來的,倒是三呆婊將被引渡去西班牙受審。這個引渡條約如今看起來就是為江澤民量身度造的。

人算真的不如天算,西班牙國家法庭的的裁定,說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時辰到了,沒有人可以擋住歷史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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