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壞,我只是要愛~
 
李嘉欣不顧一切爭取自己的幸福
魅麗 │ 2009-08-03 魅麗雜誌提供
 
 
 
我不壞,我只是要愛~李嘉欣不顧一切爭取自己的幸福  「小時候我想要的,今天都已經全部擁有。」三十九歲的李嘉欣傲然的說,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移情別戀,媽媽帶著她和姐姐過著窮苦的日子,在那段艱苦的日子裡她曾經向上天許願:「我希望可以擁有美貌、名利、愛人和獨立的生活。」

學生時期,她憑智慧取得優異成績而成為名校高材生;長大後,她憑美貌晉身娛樂圈,參加香港小姐選舉時因為男友是倪匡的兒子倪震,令她一亮相就成為大熱門,順利坐上冠軍寶座後成為富豪競相追逐的目標,在名車和兩幢價值港幣八千萬別墅的利誘下,她很快與倪震分手並投入已婚富商劉鑾雄的懷抱,美貌、名利、獨立的生活很早就讓李嘉欣達成心願,唯獨「愛人」這一關卻蹉跎了好多年,直到二○○八年她終於嫁進豪門,做了許晉亨太太才為她規劃的完滿人生劃上句號。

不是妳想嫁就行,還要人家也喜歡才行

雖然李嘉欣說:「我嫁給許晉亨只是因為他是一個好人,一個好男人,碰巧他家庭環境不錯而已。」不過她視「嫁個有錢人」為目標也是人所共知的事,還一度被批為拜金女的代表人物。然而李嘉欣認為,很多父母都希望女兒嫁個有錢人,因為嫁給有錢人就有比較舒服的環境,而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人之常情,最重要的,不是妳想嫁就行,還要人家也喜歡妳才行。

她說﹕「我有自己一套計劃,人生的每一方面都有計劃,不只是結婚。」

三十八歲結婚對她來說已經太晚了。早在她和劉鑾雄拍拖時,她就已經以嫁給對方為目標,雖然劉鑾雄有太太、兒女,但李嘉欣卻不顧一切為自己爭取幸福,包括不斷致電對方太太要求放手,三角關係持續了十年,最終劉鑾雄雖然和太太離婚,可是到頭來並沒有和李嘉欣結婚,反而與其他女明星糾纏不清。李嘉欣大方承認說:「我是事無不可對人言,沒錯,我是做過第三者,也曾經傷害過人,當初愛上劉先生是被他的霸氣吸引,他很疼我,對我很細心、很好,後來分開是因為我沒辦法接受他有其他女人。」

在感情世界裡,自己先要愛自己

李嘉欣認為緣分的事不是自己可以計劃的,愛情雖然重要,可是卻不是偉大到非有不可,她為自己設下的底線是「不接受不忠」,只想要一段長久的關係不難,可是要找一個可以嫁的男人卻不是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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