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把刀抄襲卡夫卡

分類:八卦消息
2008/02/20 20:23

蛻變》完,要《審判》了。

九把刀小檔案
◎本名:柯景騰
◎年齡:30歲
◎現職:替代役男、專欄作家
◎學歷: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1999年 在網路發表首篇小說《語言》,小說集《恐懼炸彈》一炮而紅
2004年 獲可米電視百萬小說獎,和柴智屏的可米瑞智經紀公司簽約
2006年 獲海峽兩岸圖書交易大會選為「兩岸十大作家」之一
2006年 金石堂與博客來網路書店最暢銷作家,並獲高中生與大學生票選「最喜愛十名作家」的第一名
2007年 作品《愛情,兩好三壞》被改編為偶像劇
◎作品:《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功夫》、《等一個人咖啡》等43本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九把刀指出,新店高中學生陳漢寧參加台北文學獎獲獎小說《顛倒》,有抄襲之嫌。羅凡勇

卡夫卡:「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

九把刀(本名柯景騰)自九年前在網路發表創作概念抄襲自卡夫卡的《蛻變》的處女作《語言》後,已出版四十三本作品,是當紅暢銷作家。新店高中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以《顛倒》參加二○○七年第十屆台北文學獎「青春組小說類」,在上個月獲選佳作,本月三日頒獎。

以上改寫自【突發、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評審委員之一的資深作家季季表示,這兩篇文章的風格和架構都不一樣,頂多只能說是理念相近,季季還說,甚至寫得比九把刀還好。

九把刀:「如果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的話,我最害怕的是,得不到原作者的原諒,而不是會記過,記過算什麼。」

九把刀控抄襲 評審力挺高一生(02/20)

九把刀,指控一名高中生涉嫌抄襲他的作品。這名高一男同學投稿台北文學獎,九把刀質疑這名學生的作品根本就是抄襲他的,還被頒發佳作,堅持要男同學認錯。不過評審看不下去,把話講白了。他說這位同學寫的比九把刀還要好。

卡夫卡  發表於 2008/02/20 16:26:05 
這些概念根本就是抄卡夫法 卡謬 那堆後結構文學的風格
學生只要聲稱 他取自羅蘭巴特 德希達的解構想法
九把刀 會比那些國際大師的作品 先出現於世嗎?
再者社會所的背景 如果以「那學生一定看過九把刀的作品」
那我們也可不可以說「九把刀 也是看過那些大師的作品」
誰抄誰 還很難講呢!

出版界小編  發表於 2008/02/20 16:31:25 
九把刀後援會的人還真是了不起的專家,兩篇作品都沒比對過,就這麼粗魯地指責別人,律師、編輯、作家的說法都不算,只有你們說了算,只有刀大說了算。千百年來的作家都在處理類似的主題,也有許多人為了向大師致敬而改寫對方的作品,這有什麼道德問題?這個主題就只准你寫?蘋果日報上的對照表是九把刀自己做的(是他自己寄給對方學校教務主任的),那只有誤導之嫌,一句摘要「一早起來發現自己講的話別人都聽不懂」,原文可能有幾千上萬字,可能有數不清的寫法,怎能以此為依據?模仿就不是抄襲,著作權法規定得很清楚,不要再用情緒性的字眼損人害己。九把刀口口聲聲出於善意想私下解決,我實在不知道去跟原本不知情的學校告狀算什麼「私下解決」,他大可以跟承辦出版社要對方聯絡方式,事實上對方寄作品給他,他根本就有對方的信箱卻不直接跟對方聯繫,其心可議。

...  發表於 2008/02/20 16:36:06 
對了。卡夫卡死很久了。如果沒死,九把刀把他的書譯成德文版寄給他,詢問他是否有抄襲,我想這位文壇大師是不會那麼粗暴地回「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事情要講清楚,那種含糊的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九把刀作為一個文壇前輩,這種面對後輩的態度實在有點不入流。今天後輩因為害怕概念類似的作品得獎而侵犯前輩的權益,主動將作品寄給你判斷,這種心態還不夠坦蕩嗎?你若覺得權益受損,就直接跟他說,叫他不要發表,不要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人家就是要你背書。要找背書,朱天心、蘇偉貞、季季等人的專業難道會輸你嗎?

蛻變蛻變

蛻變

「一天早晨,格萊高爾從夢魘中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巨大的甲蟲。」這是在《蛻變》開頭的一段文字。主角在一夜醒來後變成一隻令人厭惡的大甲蟲,從此他改變了原有的身份面貌,以另外一種姿態生存下去。

審判審判審判

審判審判

描寫一個銀行職員突然被祕密法庭宣佈逮捕,卻未宣佈他的罪狀,而且行動仍然自由。他自知無罪,只好四處奔走,託人說情。但不管是什麼人,只要被法庭起訴,要想擺脫是難乎其難的事。小說的最後,兩個黑衣人在一個晚上把他架走,並且祕密處死。

九把刀控高中生 得獎小說抄襲 2008/02/20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0 10:01:28 
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可以學二十五歲大五女生楊超甯去自殺呀
我們保證把柯景謄鬥得比吳伯敬還臭

11  發表於 2008/02/20 14:01:28 
如果說一覺醒來全都變概念,九把刀也不是什麼原創的,卡夫卡的"蛻變"就是這類作品.我想是出版社,趁機炒新聞,我是不看活人的作品的,尤其是國內的文學作品.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0 14:04:12 
哼哼 發表於 2008/02/20 12:44:16
這哪能叫抄襲?
吸取別人的創意自己寫另外一篇叫抄?

幾個作家評審不是都看過了
上頭登的最多也只有
開頭第一行幾個字類似
這樣就說人家叫抄襲?

這到底是有人要炒作新聞
還是有人患了大頭症?
最好某人作品裡面的那些idea都是自己想的
沒抄襲自西遊記或參考他人創意啦
==========
創作概念抄襲自卡夫卡的蛻變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0 14:06:58 
11 發表於 2008/02/20 14:01:28
如果說一覺醒來全都變概念,九把刀也不是什麼原創的,卡夫卡的"蛻變"就是這類作品
=====

趁我在剪貼的時候先貼了
我可不是抄你的

小綠  發表於 2008/02/20 16:14:11 
天心說的真好

這種文壇垃圾製造機真是說得太好了

說得太好了:「誰在叫我?關我什麼事?」

...  發表於 2008/02/20 16:17:00 
感覺不出陳生抄襲九把刀,而且陳生寫的的確比較有趣生動。如果硬要說抄襲,九把刀的作品,倒是真的讓人感覺到卡夫卡的影子。實在看不出九把刀的東西原創性有多高。與其說陳生的概念抄襲自九把刀,倒不如說他受惠卡夫卡呢。
九把刀要不要說明一下挪用卡夫卡知名小說《蛻變》中的概念出書獲利,這筆帳要怎麼算?

出版界小編  發表於 2008/02/20 19:30:38 
千百年來的作家都在處理類似的主題,也有許多人為了向大師致敬而改寫對方的作品,這有什麼道德問題?這個主題就只准你寫?蘋果日報上的對照表是九把刀自己做的(是他自己寄給對方學校教務主任的),那只有誤導之嫌,一句摘要「一早起來發現自己講的話別人都聽不懂」,原文可能有幾千上萬字,可能有數不清的寫法,怎能以此為依據?模仿就不是抄襲。很多作家對於自己被當做模仿對象是感到有趣、榮幸的。

老二折到  發表於 2008/02/20 23:13:38 
如果九把菜刀說「早上起來發現長久訓練右偏的小弟弟突然不聽使喚地左傾了,嚇死我了。」;小學生說:「早上起來,夢裡的激情把我弄成撒克斯風小弟弟,我嚇死了。」我覺得就有抄襲的嫌疑,注意,只是嫌疑,撒克斯風高啊。把時間、指針之可逆不可逆、吃飯穿衣的普通,拿來當作自己創做的寶,隨便問一個機率常識,這種生活周遭的小題目,被拿來當作書寫內容,相似情景有多容易發生。我也看過電影瓶中信,我還看過商店賣的瓶中信小瓶子勒,能讀這種小說,我也佩服。隨便問周遭一個口齒伶俐或是博學多聞的人,一樣的事情一定有很多種描述的方法,先講先贏嗎?這些表列相似的內容,不在各位平時的生活中出現嗎?我五歲的女兒都會問時鐘會不會逆轉,實在不想用諷刺的方法來解釋,只是覺得人麼人玩甚麼鳥,我們不能阻止他的粉絲...金庸倪匡反覆看都還比較有娛樂性。

g9448016  發表於 2008/02/20 23:36:29 
讓人感覺向來都只是放任支持者亂出惡言
而與他意見不同的通通隱藏 只留下討好支持的文章
剛留給他的言 又被藏掉了...

g9448016  發表於 2008/02/20 23:38:39 
TO giddens:

雖然,我常常和你唱反調。但是我相信你應該在報紙爆出之前,還沒到想告學生的地步
(因為這部分,我真的沒看過...)
頂多只是想要個道歉;或許,順便想拿回您所認為,那名學生不該拿的獎項。
(這部分從之前您的網志文章中,簡靜之前,早有許多篇您的不滿文章了)

只是 抄襲這種東西 在文學上來說 有時真的是很難劃清界線的
之前我也提過 傅科說過的:「作品不屬於一位作者,而是各代許許多多不同的作者」
就拿《語言》的寫作概念來說
我個人猜想 依您的背景
或許 您或多或少(或許是潛意識)
也受到社會學後結構 解構等概念的影響吧? 甚至是卡夫卡類文學的啟發?
電影回到未來 等時間倒轉的想法?
而周星馳歷代的電影台詞 金庸古龍的武俠門派
甚至是宮本武藏 佐佐木小次郎....這些也脫源自日本人的小說漫畫之類的吧?

這次事件 還有您從以前到現在的不爽
都總是令我覺得 您很在意「名氣」被其他人利用
(有時或許最後證實您的不滿是合理的,因為真的有那件侵害到您權利的事)
只是 許多時候 在結果未定之前 總是看到您很有自信的(很生氣的)
「私下引眾躂伐,非要對方身敗名裂.....」...非逼著對方走頭無路 被讀者群公幹..

只是 有時您許認為權利的被侵害 甚至可能起源是誤解 或是本來就是灰色地帶
而您(許多支持者)卻總透露出「對方一定是錯的,一定要道歉」(髒話不離口)
雖然您說群眾是群眾 您沒義務COOL DOWN 您不是慈濟
只是 就社會大眾來看 為名人發聲的支持者 就等同於該名人的形象
 
天才  發表於 2008/02/21 00:30:25 
學生時代,寫「我的自傳」,我格式抄五柳先生得甲上;寫「我的座右銘」,我並愛蓮說與陋室銘。名家名言,文言轉白話。
死人不會抗議告我,所以我沒抄襲?

g9445041  發表於 2008/02/21 00:47:55 
那些在挺GIDDENS惡言讀者們的人自以為很理性,
可是你們有看過後結構的作品嗎,有看過他被指控抄襲的那一本小說嗎?
九把刀的創意是沒有這麼容易跟他一樣的啦,
他只是學了世界級作家早就有的概念。
如果你們看過你就會知道卡夫卡的“蛻變”根本絕對就是學生在學的“語言”。(是人應該都看的出來的…)

不要跟我說什麼那是抄襲不是模仿,
我看起來就是不一樣啊。(字數有一樣,行數有一樣,字詞名詞有一樣嗎?)
不要玩群眾暴力啦。
那些支持們。那樣批評小孩子是對的嗎?
逼小孩子沒做錯事 卻要承認,我們就是不相信你。這樣對嗎?
這樣文學界風氣沒有出問題嗎?
~要是沒蘋果存在,試界或許只有一個色彩~

貓  發表於 2008/02/21 01:49:14 
> 但作者為人自大與否 和他的作品被抄襲 應該是兩回事

回頭想想
一個人大不大面,是不是不知羞恥地自封「網路文學經典製造機」
的確和他的作品水準沒有關係,也和會不會被抄襲沒有關係
大面神的確也寫得出經典文學,寫的文字也有可能會被抄襲

*不過*
大面神也的確有很強烈的傾向
會認為 *全世界的人都在抄襲他的東西*

要是大面刀把這個事件寫成小說
那這邊不管刀迷,還是罵他的,通通都慘了
因為通通都會被告抄襲,被通報學校要 *處理* 啊~
大家不要以為自己是刀迷,挺刀仔就會沒事啊~

不過這麼說來,我的處境也很危險呢~

自大加一點=臭  發表於 2008/02/21 16:36:58 
很有趣
這樣顛倒的概念
在更早之前就已出現
不是柯先生 或那高生所獨創的
在藤子不二雄的小叮噹漫畫中
就提到過了
例如
我們的世界是要拼命賺錢
而那篇漫畫中
是描述 在他們的世界中 錢是人見人厭的東西
一到發薪日 就要把家中的錢拿去給公司
或者像丟垃圾一般 隨處亂丟
理念獨創
呵呵
騙騙小孩可以
網路xx經典xx製造機
好嚇人的頭銜
頭銜代表所謂的成就
亞洲小天王(事實是東亞遠東而已)
哈薩克 以色列 根本沒人認識他
台灣第一正妹 .....

記得太平天國要亡的時候
共以四千多個王 每個都是王
沒想到極力去中國化的台灣
還是繼承了中國的封建思想
總要有個嚇人的頭銜

自大加一點=臭  發表於 2008/02/21 16:39:41 
我想請問柯先生
去年及前年有兩部好電影
是講魔術的
先有頂尖對決 然後有魔幻至尊
可以說魔片抄頂片嗎
更早之前的 
電影 女人四十 蕭芳芳演的 ?面有提到
老年失智的問題 去年日本有出一部明日的記憶 渡邊謙演

可以說 明日的記憶是抄女人四十嗎 因為出發點都一樣
更早之前的史恩康納來的獵殺紅色十月
後來又有金哈克曼丹佐華盛頓赤色風暴 
近期的獵殺u571 都是潛艦的故事
可以說是抄襲嗎
更早更早之前的摩根費里曼 刺激1995
後來的史特龍叛獄 再來國片大堆頭的火燒島 
監獄風雲 都是講監獄越獄的事 
可以說是抄襲嗎
有時有量才有福 
媒體怎麼樣 你也跟他起舞 
他就是要你一兩句充滿不滿挑釁的話
你怎麼傻傻的掉進圈套呢
道歉 可以當飯吃嗎 可以換成現金嗎 替你還債嗎
坦白說 我真不了解 你在想什麼
那一口氣 那麼重要嗎
政治人物 天天在鞠躬道歉
國家有變的比較好嗎
 
考古學家  發表於 2008/02/22 00:26:37 
九把刀留言版遺失的段落......
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會不見?
比「顛倒」、「亂碼」更厲害的應該就是消失吧
google顯示遺址如下:
http://209.85.175.104/search?q=cache:lbNuSe7IBfYJ:www.wretch.cc/blog/Giddens%26article_id%3D7105148%26page%3D7+%E5%8D%A1%E5%A4%AB%E5%8D%A1+%E8%AE%8A%E5%BD%A2%E8%A8%98+%E9%87%91%E9%A9%A2%E8%A8%98+%E7%BE%85%E9%A6%AC&hl=zh-TW&ct=clnk&cd=3&gl=tw
 
g9448015對朱學衡說的話  發表於 2008/02/22 13:55:55 
朱大來自的訊息好像都來自九把刀「自導自演」的網站:

您知道嗎? 您所看到的出處,早就是九把刀刻意把反對他立論的意見通通刪掉
只保留他自己有利的陳述....

壹、像是他在質疑報紙這部分來說就好了

早上還發文說 《蘋果報導還算公正,酷喔》...這一篇已被九把刀克意的刪掉了
下午立場馬上變成 《蘋果日報報導錯誤》《沒有平面媒體的朋友,力量薄弱》

貳、像是他這次會說自己沒權沒勢

只是您知道嗎?上次我只不過在他網志說請他呼籲網友不要亂罵人髒話 不要亂用甘林老師
不會要負法律責任 就被說成是法律魔人
並說他沒有義務當聖人 去約束他的群眾
還發言 甘林老師 甘林老師............
我等到太陽下山了 怎麼還沒收到存證信函
我的律師只會看合約 很久沒活動了 還真怕他的實力會退步..........

參、至於上述這些雷同概念:

只能說 就論創意來說 在卡夫卡等前人的作品中 早就出現...
而《算命師》的作法 和黃易的小說、軒轅劍電動玩具的鋪陳 根本所差無幾
就我來看 連《算命師》是否抄自九把刀 都還要爭論了
且還不論《算命師》vs《獵命師》 等同於《顛倒》vs《語言》間的關係

肆、九把刀總是突顯學生作品和他「類似」的地方;您好像也只被引導到這個部分
您是否可就上表 再思考一下 兩者作品間「差異」的地方呢?

若從語言學來分析的話:「顛倒」 和「亂碼」 根本是不同的概念好嗎?
而且 giddens寫的是 世界語言的混亂;該生只卻是寫 左右 上下顛倒
這兩者 差很多好嗎?
仔細分析的話 概念根本就不雷同
甚至彼此矛盾 亂碼=顛倒???
想破頭也想不出兩者也太大的關係....

拿路牌來說 混亂的字 就是無法辯認該自詞的語義
顛倒的字 卻能由反向邏輯 判斷出原本習慣的語句

完全看不懂 和換個方式就可勉強了解
就像眼睛瞎了 和眼睛近視的不同......

迴響來自: g9448015對朱學衡說的話 [訪問者]  發表於 2008/02/22 14:46:26 
引自版主:難道我們今天要給孩子的教育是:

一篇創作
陳生的同學覺得抄襲
陳生自己還不放心到寄信去問原作者
原作者也覺得抄襲
主辦單位也知道原作者抗議抄襲
陳生部落格上還寫過跟《獵命師》很像的「算命師」

---------我想由您這段話,就可看出您被九把刀誤導了---------------------------
讓我來還原一下經過.....
1. 陳生寫在週記,老師讚賞。
2.陳生投稿。
3.陳生同學質疑陳生文章抄襲九把刀。
4.陳生寫信給九把刀請他確認。
但九把刀只回「自己有沒有抄自己知道」
但是一邊又影射對方想要「免死金牌」
5.陳生告知主辦單位,與九把刀作品相似的爭議。
6.主辦單位經由五位評審確認,認為頂多概念很像,就算雷同只是模仿還不到抄襲。
主辦單位還是頒給陳生「佳作獎」。
7.九把刀知道陳生得獎了,遂透過學校想找陳生「溝通」「溝通」到底想要陳生道歉、退回獎項的企圖明顯。
8.陳生祖母覺得九把刀名人,而自己小孩也說沒抄,怕對方有權有勢,遂找蘋果報料。
9.九把刀看到蘋果後:早上時,先是肯定報導公平,並寫下四篇戰鬥...
(這篇已被他自己偷偷隱藏起來了,試想,如無此事,為何把做過的事刻意隱藏?)
下午更換立場,強烈訴說媒體是亂源...並訴說自己之前很窮 不認識大老怎樣的
(他倒是忘了自己曾說過 律師很久沒活動,實力會變弱的輕狂之言了...)
10.九把刀公佈該生網志(妨害秘密罪?),一群支持者去那邊漫罵、亂版。
之後又把此篇公佈舉動偷偷隱藏,又寫下戰鬥五,
並改以自己「想秉持最後的善心」,以及轉向「幫狗狗回家」的善心文章

g9448015對朱學衡說的話 [訪問者]  發表於 2008/02/22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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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九把刀只刻意強調一開始是自己主動想找陳生「溝通」
但是卻不提,早在先前「陳生就有找九把刀溝通的誠意!!」
(只是當時九把刀只回,有沒有抄自己知道)
若是真的想「溝通」 當時陳生有誠意時,就是最好的溝通時機,不是嗎?

為何要等到 獎頒下來了 再來重提此事???

---以下是我給九把刀的回應,又被偷偷隱藏刪掉了---•
唉~ 記得嗎?
您和陳小弟弟的第一次接觸
是誰先開始找誰的?

就算您想找他討論 也不用等到頒獎後
在那時直接 藉那封mail的機會 兩人好好討論 不就如您所願?
如果 當時不是「自己做的是自己知道」 而是這些具體的質疑的話...
也沒必要弄到找學校出面 還弄到上報....
• g9448014 於 February 21, 2008 05:44 PM 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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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沒抄自己知道?」 → 原作者也覺得抄襲??
就我的理解,上述的回應,等於請陳生自問良心,把認定權交給陳失
那既然陳生自認沒抄襲了,自己又有何立場發揮群眾立量去指責 圍勦陳小弟呢?

王莽謙恭下士時? 朱先生,您真的全部了解事情全貌嗎?
2008-02-22 @ 15:00 
 
自大加一點=臭
  發表於 2008/02/22 17:08:53 
給g兄
我今天去留言給苛
跟他說 類似大人不記小人過的話
馬上被他的信徒曲解為
姑息養奸
隨後我的留言都被刪除
然後此人留言 說不容道德魔人的屁話的空間
那已變成歌功頌德造神版了
在那裡只要提到
苛先生 
不太對的地方
馬上就
他很有危機意識
深怕自己被取代
他就像非洲草原上顧影自盼的雄獅
到處撲殺非親生的幼雄獅
他很怕被推翻的
說實在的
我真的很想看他江郎才盡
一篇文章都寫不出來的樣子
真的 我沒見過這樣令人厭惡的人
只會號召他的信徒 互相取暖
越來越類似 1978年 集體強迫自殺900人
的瓊斯鎮邪教事件的主導者
瓊斯牧師 
他越來越認為自己是個英雄 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吧

g9448014避免被刪  發表於 2008/02/22 18:54:18 
這篇的最後一次發言:

感謝giddens今天到目前為止 還沒刪掉我的留言....

不過 提供一個最好的方式 請你打一篇文章《見人見智的抄襲...》
內容可以表達你的看法 不滿.....

然後之後 就都不要再針對這個議題再討論了
就此收手

沒有議題 支持者中 就無法漫罵
像我 這樣的反對者 也無法再攻擊您的舉止 或論點....

而且重點是 信者恆信...
就算第二次會議 上法庭 您有100%自信贏得了嗎?
(別忘了 類似文學上的爭訟還不少,如果這次您的主張都能成立
可預想之後文學間的官司可是打不完了........)

更重要的是 就算您贏了 您又贏了什麼
「抄襲」的定義 和判斷 本來就是見人見智的事
不管陳生或您 誰贏誰輸~~每個人還不都是 主觀認定 誰有不服誰

如果您在意「名譽」
或許
早日以寬大心胸(自己先退一步) (想必陳生也不敢再進一步)
讓事情早日落幕 反而讓您贏得更多 中間勢力的掌聲

您所十分在意的「大欺小」指控 很明顯的就迎刃而解 不是嗎?

記得嗎?上次簡淨事件如何落幕的?
或許 您心中的在意 是自己給自己綁上的「處女座的通病」

~~我居然在幫您想辦法.......= = ~~
g9448014 於 February 22, 2008 06:49 PM 回應 |

抄襲風波 九把刀稱不會告 2008/02/21

九把刀2008/02/20至彰化二林工商演講,他強調和經紀公司從未打算提告,只想和對方溝通。張景閎攝

【潘志偉、張景閎╱連線報導】

知名網路作家九把刀質疑高一男學生陳漢寧抄襲作品風波,他昨在彰化演講時強調,他和經紀公司從未打算提告,因不想傷害對方,才想隻身到校與陳生溝通,卻遭家長誤解為霸道,讓他感到無奈;對此陳生昨仍不願回應,其就讀的新店高中則開記者會力挺,強調絕對支持和相信陳生創作。

Leon  發表於 2008/02/21 09:13:17 
九把刀:「我如果直接提告,反而傷了學生的自尊。」
靠!
都已經質問學生是抄襲了,還講啥傷害自尊?
簡直是屁話!

九把刀:「如果我是他(陳生),應該設法取得原著作者的原諒!」
你娘卡好大水餃!
從一開始就是認為該生抄襲,還想跟他溝通啥?
說穿了,就是要一名小朋友跟你鞠躬道歉!
講白了,就是藉機炒新聞啦!

事以至此,我倒認為九把刀與那學生就直接走法院吧,〝帶刀的〞拿出氣魄來啊,哈!
還是說,要拿〝雞蛋糕〞來個大和解?

唔關我事  發表於 2008/02/21 10:32:54 
因為九把刀要在聯經出新書啦!

為了炒熱名氣,所以現在才故意要將這件事搞大。如果他真的照他自己所說的那樣寬大為懷,哪裡會弄到跑去直接找學生,還向學校喊話要人家好好處理。有發言高度的網路名人,和我們這群老百姓是不一樣的,他所謂的「低調」,只要對外有任何意見表示,那就絕對是假的。在部落格上他就已經囂張地提到了,希望見到學生在他面對「認錯」,這是哪門子的低調。想搞大事情來增加討論話題,又想藉著自己的寬大為懷來搏取自己「愛愛團」的名聲。真是爛人一個。

笑死  發表於 2008/02/21 10:38:44 
模仿改寫的文章拿去比賽得獎(也沒經過當事人同意)
他馬的 我如果是參賽者
自己寫的那麼辛苦 得獎的文章是模仿人家的 有夠幹~

法律上沒有違法不代表行為就是認同跟正面的
對父母大小聲是對的嗎? 未婚男女朋友其中一方劈腿是正面的嗎?
這些在法律層面都沒有法可以辦 也就是"沒犯法"

重點今天該生就說自己是"原創" 才讓大家有詬病攻擊的地方
不過重點還是該生將全文貼上比較可以還原真相

可悲的是 大家所謂的抄襲
都認定是"文字標點符號都一樣才算抄襲"
其實在著作權法都有說明清楚了

這也是為何很多書很明顯就是"借用參考"也告不了人

哼哼  發表於 2008/02/21 10:51:33 
昨天不是有出比對表了
樓下這位老兄自己去比對比對吧
要當心真的會笑死
因為一個大頭症患者而笑死 

路人  發表於 2008/02/21 11:01:37 
我去九把刀BLOG看過了,感覺是在找粉絲申援吧,我看不出他的善意在哪?他有權維護自己的著作,沒必要再解釋自己有多心軟,整個事件照九把刀的說法,那個給獎單位出了很大問題,既然這樣,就該先批判那些評審大人,而不是把茅頭指向那個不認錯的小孩,小孩應該要給他時間成長,如果他真的有抄,總有一天會有勇氣承認,世上有種東西叫巧合,如果他真的沒抄呢?九把刀很紅,但不代表大家都看過他的文章吧

紅了  發表於 2008/02/21 11:21:32 
九把刀就是認為自己紅了,一種想壓弱者的心態就出現,
抄襲恐怕不是重點,大作家怕什麼抄呢?更何況對方只是一個高中生
 
源頭  發表於 2008/02/21 11:56:51 
要是有年紀大一點的人看過作者的<語言>文章,應該都想起很久之前有一部外國影集(好像就是作者說的陰陽魔界喔)內容也是說類似這樣的故事呢!
我只記得影片中那位主角最後是拿著他女兒幼稚園的書,一個字一個字的重頭學習。
很棒的影片!!

貓  發表於 2008/02/21 12:04:35 
> 「如果我是他(陳生),應該設法取得原著作者的原諒!」

沒有人需要取得你的原諒!
不知羞恥自封「網路文學經典製造機」的大面刀
你乾脆說天下文章都是抄襲你的
讓死掉的卡夫卡從地獄回來告你好了

每天炒新聞  發表於 2008/02/21 12:24:49 
大家不要將事情觀點搞亂了。今天如果九把刀和他的出版社感到權益受損,在一開始就直接上法院告就好了,教訓一下那個死不認錯的高中生。但我們大家都知道,這件事從開始到今也有半年了,這段時間下來,九把刀本人就是一定要對方認錯。他若是真的為維護自己的創作,道理就站在他一方。但實情是,對方不承認抄襲這回事,他就將事情鬧到學校去,而該死的學校還有評審都挺學生。

從一開始,若遵照法律層面行事,直接上法院就行了,幹嘛互相侮辱對方。殺到人家學校去放話,任何校長再怎麼無能都會生氣。但九把刀現在卻刻意不走法律這條路,卻想表示出一直是如何寬大為懷,而是在他的部落格訴諸愛愛團。我從不同情那個高中生(把他告到爹娘不認也無妨),但九把刀卻為了搏得面子和裡子的作法,根本就是格調低級了。一個有發言高度的人,不去欺負比他地位更高的傢伙(如先前他去罵文學教授),而是不斷回應對方,非之無舉也,但品格低下。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1 13:30:19 
他和經紀公司從未打算提告,因不想傷害對方,才想隻身到校與陳生溝通,卻遭家長誤解為霸道,讓他感到無奈
「我如果直接提告,反而傷了學生的自尊。」
====
霸道又愛裝慈悲,告得贏我隨便你。

蔡祐吉也沒有十足把握,只好草草了事。
九把刀這件案子絕不會成立,如果直接提告,反而傷了九把刀的自尊。想嚇唬小高一沒嚇成,就別再炒新聞了。

貓  發表於 2008/02/21 13:39:38 
沒錯
可米直接告吧,大人不要光會放話嚇小孩,光講一些有的沒的恐嚇
反正可米和九把刀很有自信人家抄襲嘛
照你們的自信,法官也不會判你們敗訴的
我個人是不相信啦
等你們敗訴了,大家會用力恥笑你們的,哇哈哈哈哈

貓  發表於 2008/02/21 13:52:04 
九把刀不要心口不一了
都指著高中生說抄襲,造成傷害了,還說不想傷害對方,偽善得要死
刀捅下去了,還流淚說我不想殺人,你在 cosplay 淚眼煞星喔?
就直接告吧,看你怎麼告得贏
等告輸了,台灣人再來用力恥笑你

如果真心不想傷害陳同學
你應該去向陳生當面道歉才對吧
可笑的大人

貓  發表於 2008/02/21 17:28:54 
忘了講
要告快點告,有沒有抄襲讓法院公正判斷
順便讓法院還陳同學清白
法律訴訟是文明人的行為
放話說抄襲,讓支持者在網路上咨意叫囂惡言辱罵
造成被害人心?恐懼害怕,迫人低頭,根本是黑道的行徑

我只是跟鄉民湊熱鬧  發表於 2008/02/22 01:44:51 
真不懂九把刀為什麼不在審稿期間就通知出版社
等到公告出來才在生氣打去出版社?
真想不透
還有啊
就算人家真的有抄襲
也總比有人只會在網路上大罵髒話污辱他人的好多了(笑)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2 23:56:53.0 
超過兩天了,九把刀仍未對抄襲卡夫卡做出回應。關閉非會員回應,證明九把刀心虛,不敢接受檢驗。

要告快告,法律上九把刀毫無勝算,別假大方。我擔保小高一陳小弟不會像老大五楊超甯一樣出庭一次就上吊。九把刀不會成為吳伯敬第二。

快去告。

九把刀今年的第一場戰鬥 2008/02/23

師告徒 抄襲吉普車特技 2008/02/23

歐勝逢表演自創的「側駛」特技,嗆聲說:「不怕師傅來告。」楊永盛

【楊永盛╱苗栗報導】

師徒翻臉打官司!國內吉普車特技名人「史特龍」張承誌不滿徒弟歐勝逢「小歐」涉嫌抄襲特技道具、表演節目內容,除夕當天蒐證提出侵犯智慧財產權告訴,警方昨依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將徒弟、表演村負責人函送偵辦。徒弟不甘示弱表演自創「側駛」特技嗆聲說:「我的道具、橋段跟他不太一樣,不怕他來告。」師徒決裂將對簿公堂。

2008/02/24 張聞宇勇敢提告

張聞宇已在1月17日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控告馮小剛侵犯著作權,法院已立案。

夥眾動私刑

九把刀日前抗議北縣新店高中學生陳漢寧,涉嫌抄襲他的作品,並以此獲台北文學獎佳作,網友近日紛到九把刀、陳漢寧和評審部落格留言攻擊評審,引發評審不滿而取消原定上周六重開的評審會,拒絕與九把刀會面,評審仍認定陳漢寧不涉抄襲。 【陳怡靜、秦富珍╱台北報導】

評審挺學生 拒見九把刀 2008/02/26

告  發表於 2008/02/26 04:20:12 
刀大,就告吧!!!
這樣是"灰"不完的

去告吧!告輸了要不要道歉?  發表於 2008/02/26 06:41:58 
我想他沒那種氣度!

加一把刀  發表於 2008/02/26 08:30:45 
有種就去提告 馬的 不要靠蘋果放話 一點種都沒有

我還十把刀  發表於 2008/02/26 08:43:07 
自以為是名家,一堆靠網路成名的速食作品,只是運氣好靠炒作.別自以為是太自大了.
 
錯屁王  發表於 2008/02/26 08:51:40 
類似的情節就叫抄,那電影小說電視劇情類似的一堆,只有你寫過的情節,別人就不可以寫類似的,這也有專利歐,既無知又無度量,還不是想靠媒體炒作你的知名度.

兩人都不支持  發表於 2008/02/26 09:36:30 
1。比賽的標準應該更嚴格,否則在獎金的誘因下,
  可能會有更多人選擇"模仿"成名者的作品。

2。"一早起床發現全世界講的話,他都聽不懂"
  這樣的點子並非九把刀原創,早年美國?影集
  "Twilight Zone"其中一篇就是這個主題。
  所以、九把刀不可以認為其他人不能寫類似主題。

3。該學生的作品確實太雷同,
  九把刀書中的早餐、手錶˙˙˙˙˙等鋪陳,
  他也都有。
  要說沒抄,實在讓人很難信服。
  一個人一天24小時可以做多少事,
  可以過得跟別人很不一樣,
  不見得一定得經歷兩人共同描述到的那幾件事。
  如果學生可以多發揮想像力,
  把那個概念用到別的例子上,
  相信應該不會引發今天這樣大的波瀾吧。
    
4。原本還蠻同情被抄的九把刀,
  可是、看他在部落格用的粗俗字眼後,
  再看看他的讀者又都是很容易受左右的年輕族群,
  就覺得不想支持這樣沒有扮演好影響者角色的人。

  別說你從沒想過要影響別人,
  不懂創作力量的人就不配從事這樣的工作。
 
熊次郎  發表於 2008/02/26 10:01:08 
我覺得陳同學如果要發表個人創作, 作品題材是模仿或是雷同近似的作品, 不管是在部落格發表或是寫書出版, 這種都應該是屬於個人領域的問題, 如果風格近似, 寫書不見得有人買

但如果以此參加文學獎就有待商確, 因為文學獎應該是鼓勵新創或原創作品, 否則如果採用近似的作品只是著重文字的堆砌, 得獎就有待商確
 
留一片藍天  發表於 2008/02/26 10:36:48 
音樂那幾個音符
都有相似的了

搞文字的人
寫的還不就那幾個字

類似或就算一樣
也沒啥大驚小怪的吧?

我覺得他九把刀太過了
他如果要柏版面
上電視! 那他的目的達到了
那就不用在咄咄逼人~
 
貓  發表於 2008/02/26 10:37:05 
拒見得好!
力挺有骨氣的評審
沒抄襲就是沒抄襲,不會因為有一百個人惡言鼓噪就變成有抄襲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拒絕用言語暴力到處惡言恫嚇的文壇黑幫

哼哼  發表於 2008/02/26 10:49:32 
最好你九把刀的作品
創意從未模仿過誰啦!!
 
hulobo  發表於 2008/02/26 11:11:01 
本人要向歷代先人道歉
因為常引經據典抄襲你們的作品
 
飽飽  發表於 2008/02/26 11:17:06 
九支爛刀
你去告壓不要耍小人步
你以為你誰呀
還什麼網路投票想動私刑嗎?
評審幹得好
如果想憑名氣或社會地位就要予取予求
評審更有資格做這樣的事
最好是抵制這種有小才沒人格的人

to 兩人都不支持  發表於 2008/02/26 13:38:05 
寫得實在太好了...
我贊成你的論點..
九把都一直說自己沒有煽動讀者..
也沒辦法管他們..
可是他的作為的的確確影響了那群讀者
造成評審及那位同學得傷害
如果他不了解自己的影響力
就沒資格再出書

別說你從沒想過要影響別人,
  不懂創作力量的人就不配從事這樣的工作。

如果那叫抄,九把刀自己也在抄!!!  發表於 2008/02/26 14:58:34 
我大聲疾呼:「九把刀抄襲卡夫卡!」。因為那篇年輕人早上起來發現自己變成一隻大蟑螂的意象,被九把刀抄走啦……!
可能要讓某些人自己承受相同的處境,才能出現同理心吧?

真假奶鑑定師  發表於 2008/02/26 16:31:17 
突然想到十把刀這個好名字
不知道算不算抄襲~ :P

原創性的定義本來就很模糊
哪個小孩子在學習書法時不會臨摩前人的字跡?
再看看現在的流行歌曲很多細節都互相抄來抄去 (連 MV 裡的劇情不是男的死就是女的病...)

別因此而扼殺了下一代的創作能力~

律師九把賤  發表於 2008/02/26 17:33:24 
連評審都認為是模仿,依實務見解已經算是抄襲。

九把刀有問題的地方是那狂妄態度,斷水流大師兄就是太過目中無人,才會引起公憤,九把刀須引以為戒。

郭董  發表於 2008/02/26 17:41:33 
如果那叫抄,九把刀自己也在抄!!! 發表於 2008/02/26 14:58:34
我大聲疾呼:「九把刀抄襲卡夫卡!」。
=========
你真的完全是抄襲

九把刀抄襲卡夫卡

八個字完全一模一樣
別以為多加一個標點符號就不算抄襲

陳漢寧事件

2008/05/12 陳蘭英倒真是丟了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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