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作家暢所欲言五十年中國第十四案:林希翎 (1975)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275 更新時間:2010-5-20 2:07:50

 

 

 

 

  

 

 

 

林希翎(193510252009919)原名程海果,著名學生右派、作家、社會活動家,1958年被作為“極右分子”以反革命罪逮捕,1973年獲釋。

 

 

程海果19351025出生於上海。父親程逸品原為東北流亡學生,後到上海辦世界語學院;1937年日軍佔領上海後,全家隨母親林靜枝回到浙江溫嶺的外祖家,父親在稅務局任職,1948年棄家出走,後來去了臺灣。1949年,程海果考入溫嶺中學高中部,同年秋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第二十五軍師文工隊當文書,1953年作為排級幹部由部隊保送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

 

 

1955年初,當局發起批評胡風文藝理論的運動,程海果5月向《文藝報》投稿,在批胡的同時,也批評了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文藝處處長林默涵、前一年因批評《紅樓夢》研究權威俞平伯而得到毛澤東肯定的李希凡和藍翎三人的學術觀點,因《文藝報》建議刪掉涉及後三人的部分,以《試論巴爾扎克和托爾斯泰的世界觀和創作》為題發表,於是她選擇以三人名字組合的新筆名“林希翎”而留下原稿針對性的印記。1956年,她應《文藝報》邀請參加對蘇聯《共產黨人》編輯部專論“文學創作中的典型”的討論,寫了一篇《試論文學創作中的典型與黨性問題》的商榷文章,引起同校一位親蘇幹部的反感,以“究真”的筆名在《中國青年報》發表《靈魂深處長著的膿瘡——記青年作家林希翎》的文章,並配發醜化其形象的漫畫。為此,林希翎寫出《一個青年公民的控訴書》,得到校長吳玉章和共青團中央書記胡耀邦的支持,《中國青年報》以編輯部名義公開檢討,並刊登讀者來信《批評應該實事求是與人為善》,林希翎由此出名。不久,她又應邀為《中國青年報》特約記者,在該報和《人民日報》發表了《 辣椒旅行記》、《如此愛護女子測量隊》、《喜相逢》等揭露諷刺性文章。

 

 

1957年春夏之交,中共發動“整風運動”,林希翎正要畢業並準備結婚,本沒有打算積極參加,不料523到北京大學去觀摩時因名氣被請上臺發言,於是她就將對當局處理“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的看法公佈於眾,一鳴驚人:“胡風《意見書》中的許多看法基本正確。胡風對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的某些觀點不同意,這有什麼不可以?毛主席《講話》中的某些觀點今天不適用了,為什麼不能反對?毛主席的話又不是什麼金科玉律。……按照法律上的反革命罪定義,只有企圖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權為目的的行為才構成反革命罪,而胡風顯然不是這樣的……兩年還不公佈胡風案件的下文,我看某些人很為難,沒法下臺,知道錯了又不肯認錯。估計毛主席對這個案件明知錯了卻不敢承認……” 此後到613,林希翎在北大、人大又參加演講、辯論5次,更進一步談到民主、法制、社會主義等一系列理論和實際的問題,並透露了從擔任胡耀邦秘書的未婚夫那裏看到的赫魯雪夫揭露史達林的秘密報告內容,由此提出:“現在的社會制度是一個過渡性的制度,不僅中國,連蘇聯也還沒有建成真正的社會主義,中國的社會主義還帶有封建性……”,“龐大的官僚機構是產生官僚主義的溫床。因此,整風應當是一場革命,應從體制上進行改革”等一些在當時驚世駭俗的觀點。中共中央也受到震動,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中央領導人都點名批了林希翎,認定她是學生右派領袖、極右分子。620,《人民日報》點名批判林希翎和北大學生譚天榮的右派問題,全國媒體從此開始了大規模圍剿,毛澤東於11月親自批示對他們的處理:“開除學籍,留校監督勞動,當反面教員。”不過,在公安部長羅瑞卿的干預下,林希翎於次年721日遭秘密逮捕,19598月以反革命罪判刑1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5年。 北京受林希翎案株連者達 170多人。

 

 

1969年,林希翎被轉到浙江金華的蔣堂勞改農場繼續服刑。1973年春,毛澤東在一次接見外賓後突然向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吳德問起林希翎,後得知早已判刑入獄,則下令:立即釋放,安排工作。同年5月,林希翎提前兩個月獲釋,被安排在金華武義農業機械廠當工人,年底與同廠的1970屆大學畢業生樓洪鐘結婚。

 

 

1975年,林希翎到北京上訪申訴,遭員警遣返。1978年,中共中央發出檔為全部“右派分子”摘帽,隨後為至少55萬“右派分子”中絕大多數人平反。但是,根據當年曾任中共中央反右辦公室主任鄧小平“反右必要”的結論,林希翎成為約上百未獲平反者中唯一的學生右派。1979年,林希翎到北京上訪要求平反,中共人民大學黨委於7月作出“不予改正”的復查結論;她應邀出席了10-11月召開的第四次全國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會後調到人民文學出版社任特約編輯,但不久就因當局干預被迫離開北京,因補發了1957年的大學畢業證書,被安排到金華市文聯工作。198051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林希翎就反革命案的申訴作出復查判決,維持原判。同年,林希翎向鄧小平發出一份萬言書,表示:“既然至今還把昔日的‘右派’分為兩類,並且把我劃入了不能改正的‘摘帽右派’中,那麼我不得不莊嚴地聲明:既然官方認為我的右派不是錯劃的,那麼也就沒有這個必要給我摘什麼帽子,還是把右派的帽子給我戴回去的好。因為在中央文件中曾指出給右派摘帽的原因是右派們經過了二十多年的思想改造和教育,現在都已改造好了,所以可以摘帽。人家那些‘摘帽右派’是否改造好了教育好了都能變成左派了,我不知道。而我必須鄭重聲明,我是根本沒有改造好,二十三年來,我對極左派官僚強加在我頭上的‘右派’、‘反革命’罪名,我是從來未曾低頭認‘罪’過和悔改過的。……1957年我公開發表的那些觀點不僅至今基本不變而且有了新的發展,因此我是一個頑固不化的根本沒有改造教育好的‘大右派’。”

 

 

1983年,林希翎離婚;因多年申請出境探親不獲批准,5月憤而上書《我的大聲疾呼——致中央黨政領導的一封信》,6月底獲准探望幾年前移居香港的母親和大兒子,7月初前往香港,並與專程從臺灣到港的父親見面;10月應邀前往巴黎,任法國社會科學院中國近代資料研究中心研究員,從此定居法國,1993年加入法國國籍。

 

 

1985年,林希翎到臺灣探親,支持“黨外”爭取民主,批評國民黨當局統治下的臺灣與大陸“許多地方的毛病則差不多”,同年《林希翎自選集》在香港出版。1988年,林希翎在巴黎創辦《開放》雜誌任主編。1989年,北京“六四屠殺”後,林希翎參加9月在巴黎召開的民主中國陣線成立大會。2000年,林希翎參加法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任顧問,5月又應邀自費到臺灣觀禮陳水扁的總統就職大典。2003年冬,林希翎歸國觀光,在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所作 《天人關係在東西方文化中的共性與差異》的學術報告。2007年,林希翎應邀到美國紐約、洛杉磯等地,在《中國反右運動五十周年國際研討會》上演講,以中國未獲平反的最後一位在世“右派分子”作見證:“我現在就覺得,誰給誰平反呀!他們有甚麼資格給我們平反!”。

 

 

2009921,林希翎在巴黎因病去世,享年74歲。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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