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抓捕王鹏案追踪 吴忠警方赔偿变卦

2011-01-13 07:02: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发表评论(1) | 正文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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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鹏(资料图片)本报讯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赔偿3万元承诺不算数王鹏代理律师周泽前日告诉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

  王鹏(资料图片)

  本报讯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

  赔偿3万元承诺不算数

  王鹏代理律师周泽前日告诉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目前,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

  去年11月23日,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赶赴兰州,以涉嫌诽谤罪名义,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助理馆员王鹏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此前,26岁的王鹏曾多次以邮寄举报信或网络发帖形式,举报其大学同学马晶晶在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中舞弊。而马晶晶父亲马崇林系宁夏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这起因举报“官二代”同学遭跨省拘捕的案件,一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2010年12月2日深夜,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纠正了这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次日,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与王鹏代理律师周泽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在支付王鹏1003.44元国家赔偿的同时,另外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基本平息。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个多月后,吴忠市警方悄然反悔了。

  “如不服可上法院”

  王鹏父亲王志昌告诉记者,前日9时许,王鹏所在的图书馆典阅部主任徐双定来电称,日前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派人赴兰州欲向王鹏送达一份赔偿通知,决定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如不服,可上法院。”

  王志昌说,由于王鹏目前在家休养,尚未接到赔偿通知。但王鹏及其家人不会接受利通警方的赔偿决定。

  “人的自由和尊严是无价的,一开始甚至考虑要1元钱,来进行象征性的赔偿。但王鹏一家在这件事上有很多花费。所以综合考虑,我们提出了3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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